根據《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2024 年服務區充電樁項目充電樁設備招文件》(以下簡稱“招標文件”)投標人須知的規定,現發布第1號補遺書。本補遺書是對招標文件的補充和修改,效力優先于招標文件。本補遺書正文共2頁,請各位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。
一、招標文件答疑
1、投標人提問1:招標文件附錄3要求:投標人近 3 年至少完成過一套液冷充電設備(一套設備需同時包括液冷充 電主機和液冷充電終端)供貨業績。 疑問:若投標人為充電樁設備制造廠商的授權代理商,制造廠商供貨業績是否可以作為投標人業績。
答復:可以。
2、投標人提問2:針對招標文件P7頁之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(業績最低要求)之描述,即投標人近3年至少完成過一套液冷充電設備(一套設備需同時包括液冷充電主機和液冷充電終端)供貨業績。異議:該條要求,我司認為具有唯一性,據了解能滿足此條款要求的目前僅華為品牌的樁能滿足,請問是否可以換成:投標人近3年至少完成過一套液冷充電設備(一套設備中可以是液冷充電主機或液冷充電終端)供貨業績。謝謝!
答復:根據市場調查結果,有一定數量充電樁生產廠家生產的充電樁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,該條款要求不具有唯一性。本項目資格條件不作修改。
二、招標文件補遺
1、本次招標設置了最高投標限價:
CDZ-1標段最高投標限價為:971萬元;
CDZ-2標段最高投標限價為:554萬元;
CDZ-3標段最高投標限價為:327萬元。
2、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.4.1項投標保證金金額“CDZ-3標段4萬元”修改為“CDZ-3標段3萬元。”若投標人遞交的投標保證金金額高于上述要求,視為滿足相關要求。
3、隨同本次補遺書一并發布工程量清單,請投標人注意下載,投標人完成工程量清單填報后須將工程量清單上傳至投標文件“二、投標報價表”節點。
4、其他內容未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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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人: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
招標代理: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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